互联网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似乎让人们无比疯狂,疯狂到甚至无法自制的地步,违背道德、违背法律、涉嫌犯罪等事层出不穷,这还是在相关部门没有能力深究的状态下,如果深究,恐怕会有一大批企业、个人中枪。任立军认为,根据5VO价值导向营销理论体系,组织营销过程中必须在组织价值、顾客价值、社会价值、自然价值和道德价值之间进行科学平衡,以保证上述五个价值能够得以顺利实现,一旦某一个价值处于不平衡状态,那么其他四个价值必然也同样处于不平衡状态,那就不是道德价值的问题了,极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引发犯罪。这必须要引起企业和营销者的注意。网络营销更是如此,如果没有5VO价值导向的网络营销诚信观,那些营销者极有可能陷入害人害己的境地,不能自拔。
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曾经有因为违法的网络营销而入狱的现象出现,包括有关金龙鱼的诽谤案,《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的文章作者被捕入狱,以及有关两大乳业巨头之间的互相诽谤案件,已经引起了网络营销业界的警惕,在这个虚拟的毫无边界的世界里面,有些人认为可以肆无忌惮地游走,便做起了造谣诽谤、坑害竞争对手、诋毁名人名牌甚至拿国家领导人做新闻做事件营销,更有企业或者个人利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引子来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形成了极为恶劣的网络环境,也给真正的网络营销带来了难度。
最近,随着秦火火等人的陆续东窗事发,通过网络造谣、制造网络事件和网络新闻、靠攻击党和政府来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昭然若揭,各地也纷纷响应这次净化网络环境的大行动,相继打掉了网络违法的组织和个人,形成了一股净化网络环境的风潮。
然而,网络上尤其是新媒体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什么所谓的民主志士、创业导师、大众偶像、吐槽愤青、公益人士等当中的个别人士仍然在打着这些幌子示人,实际在误导网民或者聚众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些人游走于法律边沿,利用网民对于社会丑恶现象和事件的憎恨,疯狂吸引粉丝,来实现其掘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恰恰是这些人没有给年轻人以好的榜样,反而营造了极为不良的网络环境。
互联网营销无论在于营销渠道建设方面还是在营销推广方面都已经具备了与线下进行抗衡的能力,毫无疑问,网络营销已经成长壮大到不可或缺的程度,企业营销、个人营销、组织推广、公益传播、事件公关等都无法离开互联网,更离不开网络营销渠道,但凡是得有个度,首先是要讲法律,其次是要讲公德和道德,再次是要讲基本的诚信。任立军指出,网络营销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网络营销的诚信观。他认为,目前的网络乱象可以理解但不可接受,可以理解,是因为任何新鲜事物都要经历早期的乱像,就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初期一样,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可接受,是指互联网营销的这种乱象已经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再不能任由其发展,有关互联网营销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出台,以约束互联网上的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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